
为更好的维护我县城区道路交通秩序,保障城区交通安全畅通,减少机动车尾气和扬尘污染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、《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》等法律法规规定,结合我县实际,自2018年8月1日0时起,在我县城区范围内对黄牌照货车、拖拉机、三轮汽车、低速载货汽车实行限行绕行措施,具体通告如下

为更好的维护我县城区道路交通秩序,保障城区交通安全畅通,减少机动车尾气和扬尘污染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、《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》等法律法规规定,结合我县实际,自2018年8月1日0时起,在我县城区范围内对黄牌照货车、拖拉机、三轮汽车、低速载货汽车实行限行绕行措施,具体通告如下